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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若對尊貴或贊助會員有任何疑問,歡迎向我們查詢。我們的即時通或MSN: admin@eyny.com 那個基本上就是先修完後去提告賠償,先說一下一年內的樣子才有刑事責任,告完後再告民事求償,基本上對方保險公司要先理賠您這邊車損的部分,並沒有說不能維修,維修清單全部用出來後就可以維修了,只要金額不要太誇大,保險公司都得賠,除非對方車子沒有堡第三責任保險,那就是告對方再來請法官判求償,提告者不用到法院,我自己機車也有保第三責任險,遇過一次機車直接從靠外線邊線那左轉(雖然只有一條車道,旁邊是邊線) 責任歸屬7:3(我3) 我去調解很簡單處理,就是對方損失*0.3是保險公司會賠他的,我的損失不折扣賠償(對方只有強制險) 所以賠償對方金額直接都由我的保險公司處理,那時候總金額好像是15萬,分6萬9萬(我這6萬) 畢竟我們都休養一個半月去了(受傷部分是強制險實支實付不含在內的) 給你參考一下 ..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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